會有這樣謀取暴利的想法, 源自於期權有價格低, 高槓桿的特性的. 當投資人買進一個買權 (call) , 或賣權 (put) 時, 投資人僅花一筆小錢, 便獲得所謂 “風險低, 但是潛在獲利極高的機會”. 唯一美中不足的, 是預期的走勢, 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完成.
在現實生活中, 確實有人因為某些原因, 幸運地用期權在短期內成為富人俱樂部的一員. 但是, 這樣的機會, 有如在賭場中玩角子老虎中了頭彩一樣的低. 試想, 成功預測市場走勢的機率, 已經不高 (通常僅稍為比 50% 高一些). 現在再加上要預測發生的時間點. 買家不僅要預測 “方向”, 更要掌握 “走勢的速度”, 豈不是有如 Mission Impossible, 難上加難?
所謂的 “風險低, 但是潛在獲利極高的機會”, 在實際的操作中, 多淪為 “似是而非” 的口號.
市場機制並不眷顧買家
除此以外, 由此發財的幸運兒, 往往不知道總體的市場並不眷顧期權買家. 因此, 他們獲取勝利後, 重複地採取以往成功的模式, 罔顧不利的事實, 一而再, 再而三地追逐這渺茫的機會, 直到之前贏得的利潤, 又全額地交還給市場, 沉沒於茫茫股海, 再難尋覓.
一個很殘酷的事實: 長期不間斷的期權買家,贏的機會渺茫.
一個很殘酷的事實: 長期不間斷的期權買家,贏的機會渺茫.
長時間的數據證明買家處於劣勢
在一篇長期交易數據的研究報告中, 依利諾大學財經系教授Oleg Bondarenko 指出:
- 購買 “賣權” 的買家 (put buyer), 在研究的時間內 (1987-2000), 總共交付了一百八十億美元 ($18 billions) 的資產給賣家.
- “賣權” 的買家 (put buyer), 如果想要獲利, 市場必須在每一年, 都發生 1.3 次類似 1987 年股災的崩盤.
類似的現象, 也時常出現在購買 “買權” (call) 的投資行為. 投資人就算幸運地在股市的谷底進場, 擁有了 “買權” (call). 一段時間後, 股市果然開始反彈回升. 但是, 投資人卻無助地看著自己的買權 (call) 完全無法因此獲利, 反而以賠錢收場.
期權是消耗性資產 (Wasting Asse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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